一是司法行政部门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。指导主要通过配套规章制度、发布典型案例、加强法律援助宣传等方式,在法律援助运作规范、质量标准、档案管理、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。监督主要是对法律援助机构和各类法律援助人员执行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,选拔和配备强有力的法律援助管理队伍,完善责任追究制度,确保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履行职责。依法。
二是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支持和保障。充分调动团体组织的积极性,依托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、残联等组织利用自身资源,为特定群体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,各司其职,形成有效的法律服务体系。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量,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,共同推进法律援助工作,更好保障民生改善。